一、核心结论:无学考成绩可参加单招
没有学考成绩不影响报名参加单招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以及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依据,并非单招报名的强制门槛。
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核心信息
1.考试定义与作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的考试。其核心作用包括4点:
督促学生全面学习,避免严重偏科。
帮助学校掌握学生学习情况,优化教学管理。
为评价高中学校及区域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依据,推动质量提升。
辅助高校选拔符合自身特色与专业要求的学生,衔接初高中与高校人才培养。
2.考试科目范围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个科目均纳入考试范围,具体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3.考试类型划分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不同科目对应考试类型不同:
仅设合格性考试的科目(8科):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兼具合格性与选择性考试的科目(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结合高校招生要求与自身特长,从这6科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选择性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生需先通过所选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才能报考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4.考试组织方式
不同科目采用不同的组织方式,具体分为3类:
全省统一笔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
全省统一网络考试:信息技术。
省定标准、设区市统一组织: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5.成绩呈现与使用
卷面满分: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成绩呈现形式:
合格/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4科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等级制(A-E):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科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各等级人数占比原则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与E等级合计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成绩主要用途: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核心依据;所有科目成绩均提供给招生高校,具体使用办法另行确定。
来源:节选自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