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3779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入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康养康育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健康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康养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单位、全国美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单位、全国应用心理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单位、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办学68年来,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十一年作为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中职毕业生医学类考试牵头院校,高职单招、对口升学、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分数在河北省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声誉显著,毕业生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在98%以上。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三、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
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对《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学校以下专业不予录取: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四、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高职单招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具体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查询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
五、录取规则
高职单招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①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考生:总分(含优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②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考生:总分(含优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分数择优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执行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相关政策。考生可于2026年2月3日至2月6日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申请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3)在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录取。
(4)根据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有关通知要求,已被我校2026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3+2”“3+4”“2+2+2”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期的高职单招等形式录取。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允许转入非合作办学专业。
六、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学年/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待定,以学校公示为准。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9号
联系电话:0317-5507819、5508019、567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