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4113013395办学
层次:专科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市属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实施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区,京津雄“黄金三角”核心腹地,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始建于1957年,200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廊坊市农业学校、廊坊市财贸学校、廊坊市工业学校三校合并,升格为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9600余名,教职工706名,专任教师520人。总占地面积287.64亩,分3个校区办学。
学校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临空经济产教融合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双高”校、首批鲲鹏产业学院、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是廊坊市产教联合体(省级)牵头院校、廊坊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校建有高职专业49个,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通过国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验收,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电子商务专业群为创新行动省域高水平专业群,畜牧兽医专业为省级骨干专业。获全国“云计算”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等500余项省级以上奖励,与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建华为(廊坊)ICT学院。携手行业企业打造京津冀无人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住建领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高水平校企协同育人平台。
一、招生对象及专业计划
1.招生对象:已通过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各专业按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分别编制、分别录取。待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及相关消息。录取结果考生也可向我校查询。
三、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身体要求:各专业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专业相关说明:
1.“民航运输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三个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面试,不符合专业培养条件者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具体事宜详询商务管理系,电话:15930609625;13103161788。
2.“宠物养护与驯导(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为我校与韩国中部大学合作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4000元/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我校与俄罗斯阿尔泰国立农业大学举办的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17000元/年。以上三个专业学制均为3年,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规定录取。所招学生在我校培养,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非合作办学专业。具体事宜详询学校相关系。
四、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含优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同分考生录取规则:
(1)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由高到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是否录取由我校决定;
(2)报考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由高到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是否录取由我校决定。
2.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
五、技能拔尖人才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我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需向我校提交免试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及免试录取申请表,具体提交免试录取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下午17时。经我校技能拔尖人才审核组审核认定免试资格,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按程序报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备案。免试申请详细流程详询学院(0316-6028826)。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5000元/年,中韩合作专业:14000元/年,中俄合作专业:17000元/年,学前教育专业:3500元/年,按学年缴纳。
(二)住宿费:待定,以学校公示为准。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待遇相同,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二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招生办。邮编:065001
联系电话:0316-6028826,6028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