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3701
办学层次:专科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天津市教委,是获得国家和天津市财政支持、教育部备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天津市国内一流高职院校、天津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也是当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辖两所具有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高校之一。
学院目前为“一校两区”办学格局,主校区和大港油田校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校企合作成效凸显,现拥有长期稳定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52个,建有石油工程、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焊接技术等国家级校内实训基地4个。学院被天津市政府命名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有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62所,国家特有工种职业鉴定站第72站,被中石油命名为“集团公司及企业直属培训基地”。
一、报考条件
已通过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品德有关规定;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报考手册)》。
三、收费标准
学费:5000-5500元/生/年。
住宿费:住宿标准为6-8人间,费用为700元/生/年。
四、录取原则
实行按考试类分类录取。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分相同时,报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面向中职生毕业生计划的考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语文、数学、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成绩。
在集中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原则同集中志愿录取原则。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入学后,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六、落户天津政策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市生源毕业生在津落户工作实施办法》(津政办发〔2013〕40号)文件规定:
对在天津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省市毕业生,准予户籍由天津高职院校集体户口迁至工作地落户。
对在入学时户籍未由原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两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省市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在天津落户。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邮编:301607
咨询电话:022-29000650 022-2900058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