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冀教职成〔2024〕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4〕11号)规定,获得省教育厅认定的省赛(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关大赛奖励应在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获得方可享受),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省赛二等奖的考生免试,直接赋满分,三等奖的考生可免试直接赋满分分值的90%,考生也可参加考试,按其较高分值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省教育厅批准的职普融通实验班举办的校赛一等奖(只根据高年级一次校赛成绩认定)获得者,参照省级比赛三等奖应用。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考生报考专业类别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方可享受以上赋分政策。获奖考生及其所获赛项与报考专业类别的对应关系,以省教育厅认定为准。拟享受赋分政策的考生须在高职单招报考时进行网上申请(申请后不再修改),未在省教育厅认定名单内的考生,将不能申请。相关考生赋分后随其他考生同时公布成绩。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赋分政策,获三等奖的考生可直接赋满分分值的90%。你的考试成绩高于赋分后的成绩,公布的职业技能成绩为实考成绩。
附:
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赋分考生参加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考试成绩高于赋分分值。
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赋分考生参加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考试成绩低于赋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