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2025版)》的通知
冀教职成〔2025〕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河北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落实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强化技能培养导向,建立健全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体系,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2025年9月11日
关于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体系的实施方案(2025版)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和《河北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落实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强化技能培养导向,建立健全我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体系,制定本方案。
强化技能大赛在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班赛、校赛、市赛、省赛、国赛五级技能大赛体系,公平公正举办各级大赛。推进职业院校常态化开展班赛、校赛,在办好省赛基础上,逐步扩大班赛、校赛专业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学生参赛率,通过技能大赛进一步增强职教学生自信心,激励更多年轻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一、赛事体系
(一)班赛
工作目标。全省所有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下同)均应建立班级大赛机制,将班级大赛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作为实训实操教学的必要环节。2025年班赛普及率不低于70%,2026年班赛普及率不低于90%,2027年实现班赛普及。要注重研究设计适合一年级新生参加的班赛赛项,使学生一入学就赛起来。
组织安排。各校各专业(群)制定本专业班赛方案。每学期第三周前,各班依据班赛方案制定本学期比赛项目计划,做好本学期班赛准备工作。
开展比赛。各班认真按照本学期比赛项目计划组织比赛,比赛结束后,成绩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二)校赛
工作目标。全省所有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均应建立校级大赛机制,常态化开展各项比赛,逐步提高校赛专业覆盖率。2025年校赛专业类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26年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27年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比赛内容针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技能要求设置。
组织安排。每年2月底前,各校依据省赛方案制定本校校赛方案,做好年度校赛准备工作。每年7月底前,各校组织完成对标市赛、省赛赛项的校赛工作,其余校赛赛项贯穿全年,常态化组织。
开展比赛。各校认真按照校赛方案组织比赛。比赛结束后,按程序公示比赛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结果存档,为后续比赛和办学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三)市赛
工作目标。市赛面向属地所有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附设中专部举办,赛项对标省赛和国赛并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置。
组织机构。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市赛组委会,主要负责市赛规划、方案制定、赛项策划、组织命题、监督指导、成绩发布、校赛评价等工作。
时间安排。每年3月底前,各市依据省赛方案制定市赛方案,做好市赛准备工作。每年10月底前,各市完成市赛各项比赛。
组织比赛。市赛组委会认真按照市赛方案组织比赛。比赛结束后,按程序立即公示参赛成绩。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报送相关资料,为后续比赛和办学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
(四)省赛和国赛
省赛和国赛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每年度省赛一般于秋季启动、12月底前完成。高职院校以校赛成绩为基础,按照省赛方案直接报名。
市赛组委会依据市赛成绩,按照各市分配名额向省赛组委会推荐中职参赛队伍。如专业布点少等原因无法举办市赛的赛项,可举办小型选拔赛或以择优推荐的方式推荐。
根据国赛要求组织推荐国赛参赛队伍。赛前一般需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集训。
(五)其他
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及其他世界职业技能赛事。
参考国赛安排,体育、杂技等高技能项目暂不设各级职业技能赛事,仍按现有赛事体系和选拔制度执行。
二、奖项设置
参考国赛标准,班赛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25%、三等奖30%,校赛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20%、三等奖30%,市赛、省赛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各获奖比例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算,各级大赛不得突破。
三、结果应用
为强化技能大赛对学校专业技能教学的引领作用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功能,除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执行外,设置以下奖励政策:
(一)在中职升学环节上的奖励政策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关联的大赛奖项,并经省教育厅认可的,当年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可以享受下列奖励政策:
获得国赛三等奖(铜奖)及以上或省赛一等奖的学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免试录取。
获得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在参加高职单招考试时,可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部分,对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省赛二等奖的考生可直接赋满分(考生无需参加考试),三等奖的考生可直接赋满分分值的90%(考生也可参加考试,按其较高分值计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以上政策可择优但不得叠加享受。
(二)在高职升学环节上的奖励政策
国赛(高职组)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获得者,符合我省当年专升本报名条件,可向一所我省职业本科高校(获奖的大赛项目与录取专业类别相关联)提出申请,参加全省统一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后,经申请的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测,择优录取。
(三)在贯通培养项目转段环节上的奖励政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转段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18号)精神,2023年以后入学的贯通培养学生,在中职学习期间获得市赛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者,参加转段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不作为转段录取依据)后,直接录取到联办高校。
享受上述奖励政策的大赛赛项,仅适用于教育部规定和鼓励的赛项。相关赛项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由各级办赛主体提前公布赛项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管理权限,健全完善各级大赛赛事规划、赛项遴选、赛项规程、受理投诉等方面管理制度,为赛事举办提供制度保障。比赛相关经费管理可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建立专家库。参照国赛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的遴选标准和条件,结合大赛实际,分级组建省赛、市赛专家库,负责赛项规程制定、试题编制、题库建设和标准开发。各级大赛选用的专家、裁判员、监督仲裁员应从相应专家库中抽取。
(三)完善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河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实现各级技能大赛报名、成绩登统、资料汇总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