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能加10分,是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实打实的政策红利。但加分不是自动到账——条件要同时满足,材料要一项不缺,流程要一步不漏。这篇把官方通知原文、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清单一次讲全,家长照着逐项准备就行。
官方通知原文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资格审核程序的通知》(冀招委〔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及高职单招加分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之前,自行下载打印《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详见文末附件),同时向户籍所在地乡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河北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查及公示工作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提交审定表·关键节点
考生须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前(具体日期以《202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须知》为准)将通过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未按规定参加审核并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或完成审核但未在高考报名阶段申请农村独生子女优惠加分资格的,均不能享受当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
加分规则
通过资格审查及公示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在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一句话总结:按时下载打印审定表→交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盖章→高考报名阶段交给报名点,三步少一步,这10分就拿不到了。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条件1
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
条件2
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条件3
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名词解释·什么是「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9项证明材料·逐项核对
材料1·高考参加证明
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由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材料2·居民户口簿(考生父母及本人)
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材料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
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材料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材料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
需村委会、乡镇主管部门盖章签字,并复印一份。
材料6·违法生育结论证
违法生育的须提供结论证。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材料7·父母婚姻相关证明
提供父母结婚证,属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两份。
材料8·《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三份。
材料9·近期免冠照片
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
办理地点
考生户籍所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乡镇主管部门,相关事宜也可咨询各乡镇服务大厅。
来源;综合各地市教育考试院、卫生健康局等相关内容整理,如有变动,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