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280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学历教育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73年,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终秉承“德能兼备、师从百工”的校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历经5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全国住建领域行业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专业布局覆盖建筑全产业链、获批“智能建造”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的职业院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行业管理者及知名专家为专业带头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下设5个二级学院,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不动产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开设了智能建造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现代物业管理等25个专业,其中,房地产经济与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等专业为全国首创。
学院现兼有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自然资源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基地、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等培训职能,是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天津市首批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202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开设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成绩和录取查询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四、录取原则
(一)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分(含优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含优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总分(含优惠分)仍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都相同,则同时录取。
(二)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院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院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四)已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五)学院在接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年5500元。
(二)住宿费:每间宿舍6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如政府对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严格纪检监察。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2)63303800。
八、招生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600号
咨询电话:(022)63303817、63303848
传真:(022)63303873
邮编:30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