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含“3+2”贯通培养)。探索京津冀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3+2”跨省市联合培养。扩大“3+4”培养规模,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职业本科学校、应用型本科学校贯通培养模式。职业本科学校招收“3+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生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应用型本科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生的比例稳步增加。积极开展“2+2+2”(中职+企业+高职)分段培养人才试点。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稳步推进职教高考制度改革。